重聚阁 > 其他小说 > 山寺杏花之寻亲 > 第一百七十章 花草茶
  闻言,罗氏狠狠瞪了齐氏一眼。也亏得叶氏似乎没看见更是不在意,要不然,她真的是要好好说说她。

  公婆都没答应,她倒是越发的过分,连带着为全家人做主。还没分家呢,怎么也轮不到她来说这话的。

  叶氏自然是清楚这个的,也觉得这个齐氏倒是有些“可爱”,比黄氏倒是好了些。反正说到吃的喝的,又或者银子,便十分的积极。

  这样的人,说起来其实还挺简单的,倒是很好对付。说起来,像樊氏那样的,倒是令人头疼。

  看完这些,众人这才又归了座。

  要说这椅子虽然硬了些,可坐着实在是舒服,还可以向后靠着。

  齐氏学着其他几人的样子,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复又放下,然后忐忑地看了罗氏一眼,见她没怎么注意,便努力往靠背挪了挪,靠在了靠背上。

  要不是陈继兴等男人在这屋里,她早就想靠上去或者躺下了。要说这椅子设计得真好,简直舒服极了。

  就家里那些椅子,跟这个一比,简直不名一文。

  “这是什么茶,喝着有一股清香,真好喝。”齐氏由衷地赞叹道。要说有钱真是好啊,这日子过得享受。啥活也不用干,坐在自家院子里吃吃喝喝的多好。

  闻言,叶氏便道:“这是山薄荷,是我弟弟在山上采的,自家晒的,不值钱。嫂子要是爱喝,一会儿我给你拿一包,你带回去泡着喝也是使得的。”

  这薄荷茶最适合夏天喝了,清清凉凉的,十分舒服。特别是叶氏还在里面加了些蜂蜜,便既有蜂蜜的甜,又有薄荷的清香。

  “那可怎么行,虽然说是你们自己上山采的,可咱们也不能白白拿啊,不用了,你们留着自己喝就是了。”罗氏赶忙推辞道。

  虽然朱氏老是给她说叶氏有多么好相处,但是,一个敢怂恿自己相公早早就分家出来单过的女人,想来也简单不到哪里去。

  自己来这里,原是要感谢叶氏一家提携朱氏也家的,因此原本就是空着手来的,怎么好意思走得时候再拿着礼物走呢。

  不过,她还真不用客气,毕竟这茶的确是叶枫和千语千言几个最近上山采的,晒了一大堆呢,带几包走完全不是问题。

  闻言,叶氏便道:“亲家真的不用客气,不过是几包薄荷茶,喝完了我们再上山采就是了。你不知道,这几个孩子也指望着这个才能进山玩呢。”

  千语一天大似一天的,叶氏便有些谨慎,不愿意她跟着千言和叶枫两个动不动便往深山跑。要真是出了什么事,倒是会后悔一辈子的。

  罗氏见叶氏坚持,只得应了。齐氏见状送了一口气,这茶真的好喝极了。特别是干活累了,泡上一杯简直是享受。

  自从喝了这茶,她这会儿觉得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又聊了一会儿,吃了些点心,叶氏这才将几人送走了。叶氏知道朱家还未分家,想了想,便拿了三包薄荷茶出来。

  按照她的意思,朱氏的大哥二哥家一人一包,朱家二老一人一包。当然,回家后怎么分是他们的事情。

  她是知道的,有些婆婆是很厉害的,且不说分多少吧,一点都不分也是有的。偏偏做儿媳的还不敢说话。她这样拿了三包,想来罗氏是知道意思的。

  送走朱氏一家,叶枫便道:“姐姐你可真是大方啊,一下子便送出去三包。我不管,得了空你得跟我一起去山上,多采些回来。”

  叶氏现在可宝贝两个儿子了,不愿意进山。陈千山更是如此,打死不愿意自己的视线离了两个儿子。就连上次李家村那七十亩地出租,他也是快去快回。

  搞得好像他不在家,便有人会来抢他的儿子似的。

  闻言,叶氏便道:“瞧你小气的,不过是三包山薄荷。平日里见你极大方的,现在不过送了几包山薄荷你就这样。好好好,我跟你上山便是了。只是,你得让你姐夫负责管好这两个小子,我倒是乐得清闲。”

  “你去吧,我能带好。”陈继兴傲娇地说道,“我儿子可听话了,哪怕你不在,我们父子也是可以的,你俩说是不是啊?”

  说着便开始逗两个儿子。

  “哦。这样啊,想一想我觉得也是。要不,你一并奶了他们吧。”叶氏噗呲一声笑道。

  陈继兴:……

  说干就干,第二日一大早,叶氏便带着叶枫几人孩子一起去了林间。叶枫发现的有薄荷的那处很近,就在那片野杜鹃林附近。

  两个孩子刚刚吃了奶,此刻已经睡着了。按照以往的规律来看,两小子这一觉要睡到中午去了,因此,叶氏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她现在天天围着两个孩子转,实在是有些累了。

  千语和叶枫一人背了一个小小的背篓,叶氏则背了一个大的,三人朝着林间走去。这一次,叶氏没有叫上叶二妹,虽然她知道了肯定要去的。

  她现在是陈千山眼里的重点保护动物,反正叶二妹去哪,陈千山都会跟着,这样倒是麻烦。

  现在正值盛夏,所以几人出发得早。刚进林子,叶枫便觉得自己的鞋子被露水打湿了,真羡慕现代的运动鞋和凉鞋。

  可惜,在这个时空他穿的是草鞋。

  这种鞋虽然凉快,又方便,但总归是有弊端的。刚刚,不过走了一段路,他便被不知名的刺扎了好几次了。

  大家径直朝野杜鹃林走了过去,因为那里有大片大片的野生薄荷。结果,还没走到呢,叶枫便发现了一棵与众不同的树,只是,他还有点不那么确信。

  要说这条路他已经走了无数次了,之前可是一直都未发现的,难不成是突然出现的。

  要不先问问叶氏,看看她认识不,想到这里,叶枫便道:“姐姐,你来瞧瞧这是什么树?”

  闻言,叶氏还以为叶枫又找到了什么适合做盆景的树,结果一看,却是一棵树龄至少十年以上的树,虽然不大,但却也不小。

  看了半天,叶氏才道:“我也不认识这是什么树。不过你看上面似乎结了一些果子呢。怎么,这树有什么古怪吗?”

  千语也道:“我也看见了,那果子小小的,绿绿的。看得我觉得牙齿酸酸的。”

  “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果树,果子是可以吃的,不过非常的酸,不过我也不敢肯定。这样吧,你们帮我看看这附近的地上有没有去年掉下来的果实。”

  叶枫到底是想到了通过查看去年的果实来确认。

  闻言,几人便开始沿着这棵树的周围开始寻找,期待找到叶枫口中的果实。可惜,找了半日,却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直接确认了。

  想到这里,叶枫便对叶氏道:“姐,你们等我一会儿,我爬上去摘一个果子看看就知道了。”

  “会不会有危险啊,这树看着还挺高的。要不,改天叫你姐夫过来帮忙?这果实有什么神奇之处吗?”叶氏现在跟叶枫越来越像,彻底的实用主义者。

  没有用的东西,她是不会关注的。

  叶枫便道:“姐夫?那算了吧。他现在绝对不会撇下孩子的。要说我认识的那种果子叫柠檬,虽然这一棵树一看就是野生的,但这并不妨碍什么。这种果子非常的酸,通常是用来泡茶喝的,而不是直接食用。”

  听叶枫说这是一种可以用来泡茶的果子,叶氏便有些期待起来。

  要说家里多一种茶可以喝也是挺好的,且叶枫说这果子极酸,她是知道的,村里好多女人都喜欢喝酸酸甜甜的东西。

  放下背篓,叶枫便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

  要说这棵树并不难爬,因为就在离地面大约一米五左右的左右有个大大的分岔,爬到那里就可以直接站起来。果然,当叶枫爬到那处的时候便直接站了起来,又掂着脚努力往上伸手。

  努力了半日,终于够着了一枝树枝,这一枝上面结了不少果子。

  这些果子此刻只有拇指大小,青油油的,叶枫努力摘下一个,放在包里,这才慢慢往下滑。

  等到了地面,便当着几人的面用指甲将这果子剥开了,拿到鼻子下面一闻,这下叶枫百分之百确认这的确是柑橘科的东西。

  至于是不是柠檬,只能等秋天才知道。

  不过,不管是不是柠檬都无所谓,因为那味道不是柠檬的话肯定是柑橘类的,等成熟了,采摘下来,切片晒干,泡水是很不错的。

  看来,还是要多进山才行,天天在屋里待着却是不行的。一时间,几人都有些开心,为发现了新的果茶而开心。

  等到了叶枫经常采薄荷的那处,入眼便是一大片薄荷。这些薄荷长得极好,特别是悬崖边上那一片,又高又绿,但叶氏不让几人去采,因为她觉得很危险,而且附近这些就足够了。

  叶枫见叶氏的背篓已经装了大半,便让大家不要继续采了,反正这茶村里人虽然知道,也没有人来采过,他们一家人完全够喝了。

  且薄荷茶其实新鲜的也不错,洗净后掺入开水,一样的醇香又醒神。

  接着,几人又去了更远一点的林子,采摘叶枫去年就发现了的玫瑰花。这些花一看就是多年生的,高高大大的一丛,且有不少的刺。

  村民们也知道这处玫瑰的存在,但是却不怎么感兴趣。偶尔有些爱花爱美的小女孩来这里采摘玫瑰花,也是以被刺伤到大哭一场结局。

  经过这一年的观察,以及通过形态和气味来判断,叶枫可以百分百确定,这就是玫瑰花。

  其实,玫瑰花是很好养活的,几乎不挑土质,酸碱度什么的更是不需要考虑,在全世界都有分布。

  他还记得上学那会儿植物课的陈教授就曾经说过,其实中国就是玫瑰花的原产地之一,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只有外国。

  这一处的玫瑰长得非常好,通过观察,叶枫便发现了原因。这里的坡度非常地平缓,但却绝对称不上陡。

  且他挖开过这里的泥土,发现大部分都是腐土,然后便是褐色的,最下面的一层则十分坚硬,又有不少小孔,说明透气性好。

  更为有利的是,这处没有大树,只有小片的灌木丛,这也为这片玫瑰提供了足够的光照。要是长在林子里,却是决计长不到这样好看的。

  要说在现代,玫瑰可是好东西,除了花可以用来制成花茶外,其余的周边产品更是有很多。

  去年之所以没有采,那是叶枫一直都在密切观察着。虽然大自然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可以拿来食用的,但与此同时,也有许多东西是有害的,根本不能食用。

  对于要入口的东西,还是谨慎些比较好。且陈继兴家现在小孩子多,叶氏又还在哺乳期,很多东西都是有忌讳的,需要仔细甄别。

  稍不注意,那就是万劫不复的。大人还好说,小孩子的抵抗力却是很差的,稍不注意就会出问题。

  一看叶枫将大家带到了这里,千言率先说道:“舅舅,我们到这里来做什么。我和你说哦,那些花虽然好看,却是不能碰的,它上面有许多刺,扎到手可痛了。小花姐姐你知道吧,去年她和她爹来这里林子里打柴,她见这些花好看,就跑去摘,结果被扎的特别厉害,是哭着走出这个林子的。”

  叶氏也说道:“这回千言说对了,这些花上的确有很多刺,虽然香,但却是不好摘的。小花那丫头上次的确被扎得很惨,据她娘说,她足足被扎了六根刺,而且都断了,最后还是她拿着绣花针一根一根地给挑出来的,整个指头全是血。”

  这件事叶枫自然是知道的,因为自从那件事后,村里的妇人们便把这件事当作了反面教材,用来教训自己准备来这里摘花的孩子。

  对此,叶枫便道:“那是因为她摘的时候不小心,若是注意一点,根本不会伤到手的。”

  玫瑰花香,且带刺,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

  这些玫瑰虽然生长在野外,但花朵并不小,且香味浓郁,采摘下来,洗净后晒干,用来泡茶绝对好喝。

  虽然叶枫不喜欢,但到时候叶氏几个绝对喜欢。

  见叶枫要动手采摘,叶氏便奇怪地问道:“怎么,你也喜欢这些花儿啊?你不是说,你根本不喜欢花,只是喜欢它们能够卖钱吗?”

  千言更是紧张地拉着千语的手,她总觉得叶枫有些冒险,被扎到就不好了。

  叶枫便道:“姐,你说的没错,我要摘这些花,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它们,而是这些花可以用来泡茶,保管好喝。怎么说呢,还可以让女人便漂亮!”

  叶氏便道:“真的假的?你可别哄我啊,这些花也能用来泡茶喝,还能让人变漂亮!你可别是为了玩才去摘的。被扎到手可就不好了。”

  叶枫便道:“你就说我何时骗过你好了。这些花真的能喝,不过需要先摘下来,拿回家洗干净,晒干了才能泡茶。我去年就发现了这片花,但是也不敢确定,现在我却是万分确定了。既然都来了,我们就采摘一些回去吧。”

  叶氏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反正这些花都是野外的,全部免费的,不过是费上些体力罢了,又不要银子的。

  如果真的像叶枫说的那样,能够拿来当茶喝,又能养颜,想想都觉得不错。

  见叶氏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叶枫又道:“其实,山里许多花都是可以拿来泡茶的,例如桂花,玉兰,对了,还有野菊花和蒲公英,那可是好东西。上火生疮的时候,泡上一杯野菊花茶或者蒲公英茶,根本不用吃药,连续喝几天也就好了。”

  其实叶枫还想说金银花来着,可惜他进山多次,从未发现过金银花的痕迹。要说金银花也是不挑土质的,非常容易存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陈家村这一带似乎没有。

  要说金银花,那可真的称得上全身是宝,无论是花还是叶子,既可以泡茶喝,还可以当作药物来使用。想到这里,叶枫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姐,你听说过金银花吗?”

  “金银花?那又是什么花?”叶氏的反应让叶枫无比明白,她也没见过。

  看来,只能趁这段时间大家都在屋子里休息,多进几次山,碰碰运气好了。

  接着,叶枫便开始准备采摘这些玫瑰花。叶氏和两个女儿都在一旁站着,却不急于动手,她们想看看叶枫是如何摘花而不被扎到手的。

  要说这一片玫瑰生长的也的确是利于保护自己不被采摘,因为这一片花极其高大,且花茎上都是大大的刺,一个入口都没有。

  想到这里,叶枫便拿出锄头,选好了一颗看上去不大的玫瑰作为突破口开挖。他原本想折一段树枝将这些花按倒,或者拿锄头协助,但他的目的只是为了采摘花朵,而不是伤害这些花。

  等众人尝到这美味后,这一片花根本不够她们喝的。

  至于锄头,叶枫每次进山都是会随身带着的,因为他要随身准备开挖。

  不一会儿,一颗拇指粗细的玫瑰花便被叶枫挖了出来。众人见他拿着这颗花却没有被扎到,心里到底是安心了一些。看来,叶枫也不是胡诌。

  叶枫更是指着那棵玫瑰花道:“你们看这花,它并不是全身都是刺的。只有茎上的刺才是又大又扎手的,而像这里,靠近叶子和花的地方,却是没有的。就算是有,也是软软的,不要碰上去就是了。”

  那些摘花却被扎到手的,多半是不小心碰到茎上的那些又大又扎手的刺了。

  说着,叶枫又小心翼翼地将这株玫瑰上的五六朵花朵摘了下来,全程都没有被扎到手。

  “花骨朵也要摘么,还是只摘盛开的花?”叶氏见叶枫完全没有被扎到,于是也想帮忙。

  叶枫便道:“都可以的,只是花骨朵要大一点的,那种太小的就算了,过段时间再来采摘也是一样的。”

  有了那棵被挖的玫瑰作为突破口,叶枫在那里又连续挖了几棵。这些树都是很成活的,拿回去只需将叶子和顶端剪了,精心照看着,很快就能活。

  千语和千言也学着叶枫的样子小心翼翼地将叶枫挖出来的树上的花朵全部摘了,并没有扎到手,这让她俩十分的兴奋。

  叶氏更是已经深入了花丛中,一手拿着锄头开路,一手开始采摘玫瑰花。不一会儿,千言背的那个小背篓便装了一小半了。

  叶枫更是厉害,一连挖了十多棵玫瑰后,也加入了叶氏的行列,深入花丛开始采摘。

  等到将盛开的花朵和那些大大的即将盛放的花骨朵全部摘完,千言和千语两人的小背篓已经装满了。不得已,叶枫只好将剩下的花朵装进了他的那个背篓里。

  等几人决定离开的时候,已经采摘了足足三背篓。看着这些闻着又香看着又漂亮的玫瑰花,叶氏母女的心情非常好。

  千言更是觉得这野外太好玩了。在家里,也实在是太闷了些。只可惜,现在太热了,叶氏是不允许她们出门的。

  叶枫又小心翼翼地将挖出来的玫瑰树放进叶氏的大背篓里,几人这才回家去了。

  回到家,叶枫将那些玫瑰树放好,浇上了水,这才开始和叶氏一起处理这些花朵。哪知,刚把这些花倒进盆里准备洗,俩胖小子便醒了,放开嗓子开始哭。

  叶氏赶忙擦干了手进屋去了。

  这俩小子现在已经快半岁了,每一个都有十七八斤的样子,白白胖胖的惹人爱。名字也定了下来,依旧是岑夫子给起的。

  当然,代价是一盆杜鹃花。

  原本陈继兴是要提着两只鸡去的,但叶枫觉得人家岑夫子也不容易,且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总归是有些格调的。于是,大公鸡便变成了一盆花。

  收到花的岑夫子非常开心,看陈继兴都顺眼多了,觉得他并没有因为变得越来越有钱便成了俗不可耐的人,还知道送花。

  于是,想到陈继兴两个女儿的名字,岑夫子略一思索,便给俩小子中的哥哥起了千默,小的一个则叫千得。

  听了这个名字后,叶枫便觉得岑夫子或者说这个时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不管是千语还是千言,名字多是美好的意思,而千得,则说明这个孩子来的不易。

  真的是千语千言不如一得啊。

  见叶氏去“伺候”两个弟弟了,千语便自告奋勇地和叶枫一起洗这些玫瑰花,洗净后,叶枫便拿出了一个竹席,将花放在上面,放到阳光下暴晒。

  就现在这个阳光,不出三日,这些花就可以被彻底晒干,到时候就可以拿来泡茶喝了。

  等到秋天的时候,再采摘些野菊花,并那不知道是橘子还是柠檬的果子,到时候家里的花果茶种类也总算是多了些,不再是只有薄荷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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